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聚焦 > 正文
案件聚焦

【会检办案·小故事】警惕:未成年人不要成为“手机口”电信诈骗的帮凶,这是犯罪!

时间:2023-10-19 17:05: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有没有可以挣钱的渠道?”

“找人用QQ给xxx打电话,我这边和对方沟通。”

“违法不?能挣多少?”

“不违法,好处费是按小时计算。”

......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类型不断翻新,随着“断卡”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严打国内“两卡”犯罪,进一步压缩诈骗分子的生存空间,让境外的诈骗分子用不了国内手机卡。为了解决来电归属地问题,电信诈骗分子再出新招——“手机口”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两个手机一条线”,利用一条音频数据线连接两部手机或同时把两部手机免提打开,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境外诈骗人员联系,一部手机用来拨打国内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诈骗分子可以直接对话被害人实施诈骗。

很多学生会利用空闲时间,在网上找一些兼职来挣取零花钱,这就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专门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警惕性底、法律意识淡薄、网络安全意识差的特点,通过高报酬诱惑未成年人做中间人打电话来实施电信诈骗,部分未成年人因此步入歧途。

会宁县检察院办理首起未成年人利用“手机口”帮助实施电信诈骗案!

“我只是想挣点零花钱,当时存有侥幸心理。”这是来自17岁的高中在读生小明(化名)对检察官说的话。

2023年2月下旬,就读于某高中年仅17岁的小明和小白(化名),看到有同学在做“手机口”挣钱,因想赚取零花钱,即在侥幸心理作祟下参与了“手机口”诈骗。

2023年3月初,小白用其持有的手机协助诈骗分子拨通受骗人电话,诈骗分子获取受骗人信任并添加微信,以订购各种肉罐头让受骗人给厂家垫付货款为由成功诈骗40万余元;3月中旬,小明用其持有的手机协助诈骗分子拨通受骗人电话,诈骗分子获取受骗人信任并添加微信后,通过微信成功诈骗受骗人20万余元。在此期间,小明和小白共帮助诈骗团伙打电话70余次,成为了电信诈骗分子的帮助犯。

检察官提醒: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等,均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等;不在手机内安装“纸飞机”“蝙蝠”“海鸥”“密聊猫”等非主流社交软件,否则将会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其“帮凶”。

各位家长要妥善保管名下电话卡,严密监管未成年子女的用卡行为。在看到未成年人使用两个手机操作或者下载登录陌生软件时要加强警惕,切勿让未成年人为了蝇头小利,从而落入“手机口”诈骗的陷阱,成为电信诈骗的“工具人”。

关闭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