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会宁县检察院坚持把刑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作为“风向标”“指挥棒”,积极探索评庭、评案、评选“三评模式”,通过以听促学、以评促改、以评选优,不断提高公诉人庭审能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
全员“赶考”,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庭审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形成以检察长带头出庭的“示范庭”、优秀公诉人办理疑难案件的“观摩庭”和事先不打招呼检验真实出庭情况的“推门庭”等评庭模式,通过刑事检察条线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的方式实现入额院领导、员额检察官观摩评议全覆盖,倒逼刑事检察干警深学笃行、苦练内功,提升出庭实战能力。同时,着力抓好传帮带,要求所有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同堂观摩庭审,以评庭常态化提升公诉人出庭专业化水平。
直击“痛点”,坚持实战化评查。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在重大信访或舆论风险案件、新类型犯罪案件和庭审对抗性强的疑难案件作为评查案件,“原生态”考察公诉人庭审指控情况和临场应变能力。庭审观摩后,评议人员对案件法律文书质量、公诉人出庭规范、法庭辩论、释法说理能力及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逐项点评,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根据庭前准备、庭审情况填写《出庭表现意见表》,出庭公诉人根据评议反馈意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做到以评促改。
评优育亮,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在评庭、评案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刑事案件评选,通过“评优+评差”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庭前准备、庭审应对、指控效果等内容,大力培育精品案例,发挥好优秀公诉庭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同时,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检察研修+实战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刑事检察人员素能水平,助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