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会宁县检察院着重对近年会宁县人民法院民事缺席审判的案件、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恢复执行案件进行审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通过联席研讨、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并结合实际向会宁县人民法院提出具有可行性的类案监督检察建议3个,通过对类案的精准监督,以融合审查的方式精准梳理共性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助推建立协作机制,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力。
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会宁县检察院在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针对民事缺席审判案件中留置送达不合法、由案外人代收诉讼文书不规范、电子送达不规范等送达违法问题及执行案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合法、不当恢复执行等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会宁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采纳,有效提升了司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为了有效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作用,会宁县检察院把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以制发检察建议为契机,与法院共同探讨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和类案问题,查明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共同研究解决对策。通过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深化问题整改,用“看得见”的公平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确保了检察建议“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效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效果,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
充分发挥检察民事职能,促进检察监督能力提升。会宁县检察院坚持以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服务“法治会宁·平安会宁”建设工作大局为目标,自觉树立系统监督思维意识,突破个案监督局限,摆脱就案办案的传统模式,探索创新办案方式和手段,以已办同类案件类比分析研判为切入点,从个案中挖掘司法裁判或社会管理中反复出现的类型化、倾向性、普遍性共性问题和社会治理漏洞进行统一监督,依法启动民事类案监督程序,以类案监督方式开展检察监督,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的公信力。类案监督方式是民事检察监督最后“总结”,进一步拓展办案思路、突破办案难题、提高办案质效,提升精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民事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以类案检察监督为纽带,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会宁县检察院在办理类案监督时,综合分析效果,对于效果好、影响大的案件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听取意见,同时与法院召开联席会,就办案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讨论,共同探讨审判、执行过程中如何克服现有困难,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民事检察工作支持,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坚持以类案监督为纽带,加强与法院沟通衔接,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更为精准的类案审判与监督标准,推进审判质量、执行质量,提高民事检察公信力,同时,对于类案监督效果好的案件,及时向人大、政协作工作汇报,提高民事检察类案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