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化解一桩积怨纠纷,我便收获一份安宁!”会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办案人员在返回途中显得分外愉悦。
近日,会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中,积极发挥民事检察和解职能,联合会宁县司法局、会宁县杨崖集镇政府赴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组织听证和解,合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给付借款的检察和解协议,化解了近八年的矛盾积怨,消除了已苗头突显的安全隐患。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张某长期经营收购生意,李某将其家庭积蓄7万余元借与张某收购资金周转,并约定利息。后张某经商亏损,债台高筑,一直未偿还李某借款。2018年以来,李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审判、执行等诉讼环节,会宁县人民法院以张某无财产可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李某分文未得。李某遂以执行法官偏袒张某、违法不予执行,张某转移财产、故意规避执行等为由,多次上访缠诉。
“古稀之年的两位老人因民间借贷结下恩怨,是多么的辛酸!只要有一线和解的希望,我都会尽力争取化解!”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坚定信念,带着办案组走访村委会、镇政府,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入户询问当事人的家庭收入情况,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掌握达成民事和解方案的基本条件。
为切实化解矛盾、促进息诉罢访,会宁县检察院办案组两次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设立和解平台,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张某子女参与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通报案件审查情况,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并对申请人李某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答复。会宁县检察院、杨崖集镇政府、县司法局及村委会共制和解方案,聚焦当事人核心诉求、寻找和解空间,把握和解时机,分别与李某、张某及其子女进行了3次单独沟通,从法、理、责多维度释法说理,从亲情、道义、担当多角度感化教育。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李某自愿放弃借款利息,张某子女愿意帮助张某分期偿还李某借款本金7万余元。申请人李某当场表示,就此案举报的事项息诉罢访,不再无理上访缠诉,并出具了承诺保证书。至此,困扰李某多年的心结终于得到化解。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体现着检察机关监督办案中能动作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担当!”参与本次和解的杨崖集镇政府党委书记芦慧给予办案组肯定和赞誉。下一步,会宁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收获信任,收获安全,收获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