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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第二巡回检察组对会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时间:2024-04-16 17:31: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质效。近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会宁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在县司法局召开,正式启动了对会宁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会议由白银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海云主持。巡回检察组组长、平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年世参加会议并讲话,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县检察院、司法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巡回检察组宣读了《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会宁县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方案》,明确了此次巡回检察的指导思想、人员安排、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以及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巡回检察组组长田年世就做好此次巡回检察作了动员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司法为民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新期待,保证国家法律在社区矫正活动中的正确实施,不断提升教育矫正的质量,夯实基层社会平安建设根基。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围绕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重点执法环节,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巡回检察的深度和广度,注重发现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或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风险隐患及时化解。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要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注重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刑罚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双提升”,以高质效的巡回检察工作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要严守工作纪律,确保巡回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检察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巡回检察也是办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动员会后,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按照巡回检察方案深入各司法所对会宁县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矫正效果、检察监督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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