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多彩的暑期生活如约而至,为更好的守护未成年人暑期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会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以督促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保障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为重点,主要通过实地查访、询问交谈、查阅台账等方式,深入全县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就培训场所办学资质、培训许可范围、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知晓、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消防安全设施、收费标准、培训场所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实地宣讲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未进行在职老师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对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了解不够、培训场地卫生差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取证,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培训机构立行立改。涉及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确保机构依法依规开办。并就相关问题向县教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下一步,会宁县检察院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同时继续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多方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序、安全的校外学习成长环境。
检察官提醒:
暑假期间,家长应当正确对待自己孩子的学习,不盲从、不攀比,理性选择适合孩子的学习教育方式方法。不规范地开展校外培训,不仅无法满足孩子们的学习需要,反而还会增加孩子们的学习负担跟家长的经济负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需要家长、校外培训机构、政府部门共同形成合力。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科学合理设置培训课程,规范经营。政府部门应当长效监督,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