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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23-05-04 16:55:0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实施“1235”会宁检察争先创优强检工程,坚持公正司法、忠诚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理念先行,铸就文明建设的“思想魂”。会宁县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支部为着力,把“补足精神之钙”摆在关键处,以有效的理论学习更好“牵引”检察业务稳进提升。一是发挥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窗口”作用,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教育专栏,每周推送动态、推送资料、推送经验,以信息化、便捷化助推个性化学习。紧扣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为干警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采取通读原文、撰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弄通理论精髓和精神实质。二是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先后通过党组会、全院大会、党支部会“三个层面”常态化学习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以学促干、以干促进。三是从培养干警“三观”入手,借力“道德讲堂”等载体,学思践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同时发挥“陇检匠星”、检察业务能手等榜样示范带动作用,通过跟班学习、比学赛练,营造见贤思齐、司法为民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谋划,建好文明建设的“好阵地”坚持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着眼点,加强总体谋划和布局,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齐抓共进、互促互进。一是制定出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注重细化举措、靠实责任,形成领导班子靠前抓、政工部门具体抓、全体干警参与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先后以“检察读书日”、道德讲堂等活动为载体,促进了养成文明执法理念、营造浓厚氛围。三是推动实施院史陈列室、智慧党建室、检察书屋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以优美工作环境助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三、深化创建载体,深耕文明建设的“厚土壤”在全面吸收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注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做为先、以干为步,学以致用,形成文明意识、践行文明行为。一是突出“传承红色基因,践行法治追求”理念,先后邀请专家学者、党校教授、业务骨干等举办讲座30余场次,先后开展检校共建、结对共建、检察干警重走长征路等实践活动。二是结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检察官职业道德,通过志愿服务活动、主题活动和专题活动等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检察日常工作深度融合,纵深推进“红色会宁·正义会检”清廉机关建设,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以新风正气涵养初心、激励作为。三是积极参与“全域无垃圾治理”“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80余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全县非法采砂、采矿等环境问题治理,竭力护航绿色发展。四是开展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先后开展法律服务30场次,发放宣传册4万份,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增强法治观念。

四、强化宣传引导彰显文明建设的“影响力”一是紧盯“工作重心”,聚焦“关键少数”,发挥好“传帮带”作用,院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运用互动教学、业务研讨等形式走上讲台为全体干警授课,谈认识体会、谈问题短板、谈计划打算,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二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及社会热点关注,紧盯县域社会治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工作,统筹图文、海报、短视频等新媒体表达方式展现检察产品与检察风采。2021年以来,通过“两微一端”共发表及转载3万余篇,原创的200余篇作品先后在高检院、甘肃检察、白银检察、白银政法等主流媒体平台宣传多次推送,充分展示了会宁检察新形象。三是发挥好“道德讲堂”平台作用,每年初制定“道德讲堂”活动计划,将看短片、讲故事、诵金典等“道德讲堂”的各个环节向家风、家教等内容靠近,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让全体检察人员主动走上讲台分享生活沉淀、家风修养,推动形成讲道德、重家风等浓厚氛围。

 会宁县检察院将以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为起点,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成果,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时代坐标,为平安会宁、法治会宁建设提供更优质高效检察服务,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征程中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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