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近日,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就某商业银行拖延报送删除张某不良征信检察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审查。当事人张某、某商业银行分管领导及某银行监管部门分管领导等参加听证,2名律师及1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2010年6月14日张某为董某在某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作担保,借款期限1年,保证期为借款期届满之日2年。此后,某商业银行将董某借款、张某担保的个人信息报送征信服务中心。2018年1月19日,某商业银行将董某、张某诉至会宁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不承担借款连带清偿责任,即张某免除担保责任,而某商业银行未将张某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事实报送至个人信用数据库,致使张某的个人征信因该担保借款一直处于不良状态。张某遂以名誉权纠纷诉诸法律,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某商业银行协助删除张某个人不良征信记录,但某商业银行仍拒绝呈报删除。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果后,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
“张某因担保贷款致个人征信不良持续13年之久仍未解决,今天听证会上咱们不仅要查清案件事实,还要找到快速解决的方案,咱们的老百姓再也拖不起了!”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开门见山地道出此次听证会的必要性和目的。接着,详实地介绍了基本案情、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听证的重点,引导张某、某商业银行、某银行监管部门围绕重点、履职情况、监督管理职责及解决途径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
听证员分别就听证议题、法定职责及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地发问,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与法定职能的基础上进行了发言与评议,建议某商业银行、某银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某商业银行对未及时协助删除张某不良征信深表歉意,并表态尽快报送,积极协调解决;某银行监管部门表示,一方面监督某商业银行向征信服务中心准确、完整地报送张某不良征信信息,另一方面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反馈,同向推动快速解决。
“老百姓事无小事,检察机关切实为民着想,为民办实事,值得点赞!”一名听证员感叹道。
此次公开听证会,聚焦问题、开门纳谏,切实增强了行政检察办案的公开性、透明度,有利于监督相关责任主体、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以“我管”促“都管”,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助力社会治理的作用,回应群众期盼,不断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