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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检察院坚持抓主抓重着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时间:2022-11-15 10:19: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及时发现、阻断、干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未成年人持续遭受侵害,会宁县检察院不断探索新路径、新举措,通过建章立制、责任倒查、普法宣传等方式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延伸监督触角形成保护合力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会宁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9部门召开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讨论并会签了《会宁县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了落实强制报告的实施程序、报告情形、线索移交等15项具体实施办法,促进实践操作更加顺畅,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规定由县检察院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推动解决。二是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分别召开关于旅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等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推进会,对辖区内旅店、宾馆、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经营者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措施、落实意义等进行培训,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宾馆等“五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同时,会同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会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会同县公安局会签了《会宁县关于旅馆行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办法(试行)》。

建立倒查机制确保每案必查

一是突出线索发现。通过联席会议、法治宣讲等活动引导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在开展法律服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多问一句、多想一步,注重“捕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相关案事件的敏感信息,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助力有效管控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二是做实监督管理。注重精准化、精细化做实检察监督,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通过倒查相关责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履行了强制报告义务、是否存在应报不报等问题,并建立倒查案件台账,确保每案必查。先后对近年来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案件倒查,截止目前,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关于公职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3条,县纪委监委对相关公职人员依法进行了依纪依法处理。向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就旅馆经营人员、教职人员、医护人员工作中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移送线索4条,制发了检察建议书3份,均已得到整改回复。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普法传播力度。自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会宁县检察院坚持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向结合,将强制报告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经验教训梳理总结并形成普法宣传案例,通过法治课堂等向学校教职工宣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10余次。同时在“两微一端一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寓教于乐、以案普法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释法说理的效果。二是聚焦重点人群,扩大普法宣传广度。检察干警通过在辖区医院、酒店、宾馆等场所张贴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重点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宣传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义务,以及不履行报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经营者树立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意识,同时深入村委、社区进行宣传,增加宣传受众群体,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的“保护墙”。三是聚焦执法办案,强化普法宣传深度。自觉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司法办案,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不起诉宣告等执法司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听众进行以案释法,强调强制报告的重要性。同时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积极会同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未成年人安全防范相关问题,督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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