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检察院“三步走”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检察专项监督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严防脱管漏管,有效维护刑罚执行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近日,会宁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辖区基层派出所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察活动。
一、核查底数,建立台账
全面认真梳理了各监狱邮寄到县院的法律文书材料,核对每个罪犯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的起止时间及期限,形成一个初步台账。同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对辖区内2021年11月30日仍未宣告解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将摸排的数据与县院已掌握的罪犯情况进行数据对比,并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创新方法,精准监督
县院围绕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交付执行、刑罚执行、变更和终止执行等环节开展了检察监督。一是通过与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活动开展后,县院与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学习了高检院《通知》,并就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在日常管理、检察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同时,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由县院每月月初与县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名单进行比对,在确保数据同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剥夺政治权利罪犯脱管、漏管的问题。二是实地走访,深入开展监督。县院深入各乡镇派出所,通过翻阅罪犯档案、工作台账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情况,重点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接收报到时间、法律文书收集、建档管理、执行和解除的宣告情况、是否违法参加选举、是否脱管漏管等进行检查。
三、督促整改,纠正问题
县院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针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建立执行档案,纳入管理后未及时向社区宣布,解除管理后未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监督文书督促整改。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探索建立有效的执行、管理长效工作机制。